当前位置:机构设置 > 行政部门 > 正文

生产实习处

发布时间: 2020-01-01 19:52:42

生产实习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生产实习教学的实施管理工作,工作职责范围如下:
1.在以教学为主、教学生产相结合的前提下,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,组织制订生产实习处的发展规划和学年( 学期)工作计划,配合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的安排、管理和实施工作。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,制订各种实习教学学年(学期)授课计划。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,搞好备课、上课、指导作业、试件分析、成绩考核、信息反馈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。
2.抓好各专业的技能考核和鉴定工作。做好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前的培训工作,积极联系劳动局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技能认证工作,开展培训与考核工作,让他们都能取得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。
3.积极探索生产性实习工作:协调教学与生产实习,教师与学生、教学与场地的各种关系,保证各项计划的实施。
4.加强设备管理,实行文明教学,搞好安全生产。制订和执行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,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。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实习安全,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实习教学环境。
5.抓好生产、实习、鉴定的过程管理,做到“降低成本,提高质量,保证安全”。
6.加强对生产、实习的管理人员、教学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发扬艰苦奋斗,勤俭办校的优良传统,树立良好的劳动态度。正确处 理好与其它部门的关系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